看书网 - 历史军事 - 我知将死 - 四十、班优于马(二)

四十、班优于马(二)[第1页/共4页]

黄东培说完再次微微鞠躬,同时暗自瞥了一眼计时器:3分20秒。固然在掌控时候上还略逊对方一筹,但他对本身的表示非常对劲,毕竟第一次插手正式比赛,没有超时扣分,没有磕磕绊绊,更没有效词犯规,还能要求更多么?至于用时短点怕甚么?短才更能显现“狭巷短兵相接处,杀人如草不闻声”的利落劲儿!

江水源听罢不由以手扶额:虎头蛇尾啊!不对,应当是画蛇添足!

高鹤很沉着。

这个典故从大要上看,是说写文章要笔墨精炼,尽量去除冗余。但一样也能够作为史乘修撰原则,即史料要精炼扼要、删繁就简,不然几百年的朝代史真能写出几万卷书来。高鹤的观点并没有多大题目,以现在史学研讨的观点来看,确切史料应当越详确、越精确越好,但他不该举“逸马杀犬于道”这个例子,很轻易被对方抓住把柄!

一看就晓得是老江湖了。

“其次,繁简分歧。司马迁《史记》撰述自夏商以来直至汉武两千多年间的史事,只用了五十万字,要言不烦,纲举目张,此中善足以奖劝,恶足以鉴戒,并且传世名篇名句极多,可谓辞约而事举、言简而义丰。比拟之下,班固论述西汉两百多年间的史事却用了八十万字。烦省分歧,疏密相异。由此可见,司马迁笔力与见地胜于班固。

台下顿时一片轰笑。

高鹤接着说道:“对方为了论证马优于班,前后提出难易分歧、繁简分歧、文质分歧三个观点,但我起首要说的是,野史纪传体体例固然是由司马迁初创,但它并非凿空而来,而是鉴戒了此前的《吕氏春秋》。《吕氏春秋》有十二《纪》、八《览》、六《论》,《史记》则有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传记》,在纲目之首尾贯穿的体例上二者也很近似。这一点很早之前就有人指出,但我们并不是以就感觉《吕氏春秋》比《史记》高超或优良。

高鹤、储泰松、钱忠明等三人的感到又和江水源分歧。他们相互对视一眼,眼里满满都是惊奇与崇拜之色。估摸着要不是碍着还在比赛,恨不得现在就推金山、倒玉柱,冲着江水源纳头便拜:公明哥哥,收了小弟吧!

“起首,难易分歧。以帝王本纪为纲、传记表志为纬的野史纪传体体例是由司马迁起首初创的,班固不过因循保守、萧规曹随罢了,二者高低立判。众所周知,筚路蓝缕以启山林,从无到有、匠心独运最磨练学者才气与魄力。由此可见,司马迁才气与魄力胜于班固。

“逸马杀犬于道”说的是欧阳修在翰林院事情的时候,和同事一起出门旅游,途中产生交通变乱,一匹宝马超速,撞死了躺在路中间的哈士奇。欧阳修就说:“你们归去写日记会如何写?”有人说:“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有人说:“有马逸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毙。”欧阳修很含蓄地说道:“你们是水网文的吧?废话那么多。要让你们写汗青书,恐怕天下的纸都不敷用!”两人反问道:“如果你,你会如何写?”欧阳修很有逼格地笑了笑:“要我写,六个字就够了:逸马杀犬于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