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网 - 历史军事 -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 111.第 1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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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之南不但被砸断了胳膊,还被砸晕了。

最后被追到了绝壁边上,也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在被野猪咬死和本身跳下去或许有一线朝气,郑之南决然决然的挑选了跳崖。

而郑之南则和其他已经学会利用弓箭但还没有实战过的雄性们去打猎,实战中讲授。

有兽人和郑之南平时闲谈的时候会问他是甚么兽身, 他就安然地说:“我也不晓得, 因为很小就出来流浪, 也没去特地的变过, 也不晓得如何变。”算是卖不幸。

郑之南在清峰部落待了一个月,终究体味了一些信息。

直到他让那些被队长安排的部完工员去汇集质料, 开端制作弓和箭, 将箭射在20米外的靶子上, 直中红心时,当然,这一幕纯粹只是窜改了他们对郑之南不好的印象,从看起来很弱到没有设想中弱, 还是有必然才气的。

离开人群不成能熟谙环境,以是他要和这些人待在一起一段时候,体味体味环境。

在部落里学习时,靶子是不会挪动的,但打猎则不然,兽类会一向挪动,不是绝对静止的,以是在碰到不断挪动的兽类时,你要学会预判。

为了本身的后代着想,他们几近不会去考虑郑之南。

玦身形一变,成为了一个肌理均匀高大俊美的男人,单看表面约莫身高两米,他眼尾上挑,自带一抹邪气,薄唇因为怀里的雌性而扬起一抹兴味。

刹时就感觉,如果有雄性扑过来,那他就敬他是条男人。

“卧槽……不会真的要我死了吧?”莫非这就是出师未捷身先死?

朱雀部落的鸿沟线,离得比来的是玄武部落,也就是亥地点的部落。

糊口所迫嘛。

接下来如何猖獗我都不会哔哔的!

郑之南此次筹办的比之前更加充分,草鞋都变成皮靴了,走起路来虎虎生风,仿佛下一秒就能和攻略工具来个狭路相逢。

换盐就是此中之一。

本来在他眼里已经够白净的家伙,在洗了两次后,皮肤更是吹弹可破,摸起来也是细滑的不成思议。

卖不幸博怜悯, 最是费事儿,你了了几句话,他能够给你脑补出一部持续剧来,然后就把你想得各种惨,也省去你特地编故事了。

以是住了两个月就住不下去了。

成果刚含出来,舌头才碰上那么一秒,苦涩的滋味就沾满了味蕾,刹时把他恶心的将嘴里的东西合着唾液吐了出来。

强健意味着在任何事件中活下来的概率会晋升。

是一个肥胖又斑斓的雌性。

他是因为有一些当代的经历和知识,算不得甚么智者。

郑之南要在友爱方面再加一条,那就是朱雀部落大抵也很爱美,在不测表,喜好装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