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网 - 历史军事 - 我扔了妹妹的书后穿越了 - 111.第 111 章

111.第 111 章[第1页/共4页]

白虎部落的兽人遍及残暴暴躁。

郑之南对于他们想要学习的表情是完整支撑的,他一向很不喜好另一方过分依靠另一半,如果太依靠就永久只是从属品。

大抵住了两个月,郑之南把他们想学的,另有本身发明的能够调味的东西都教给了清峰部落,然后束装待发,持续开端他的“流浪”,固然清峰部落表示他们能够一向收留他在清峰部落里糊口,毕竟他们感觉郑之南是个很有聪明的人。

还真被他找到一些,比如说不像辣椒,但味道能够当辣椒的植物,晒干磨碎,洒在肉上,喜好吃辣的就会感觉贼刺激,盐他就不需求特地去找,部落里就有,不过他们这里不出产盐,普通会和其他部落以物换物,比如说他们有奇珍奇果,其他部落糊口环境启事,吃果子这些东西比较难,他们就会相互互换相互需求的东西。

直到他让那些被队长安排的部完工员去汇集质料, 开端制作弓和箭, 将箭射在20米外的靶子上, 直中红心时,当然,这一幕纯粹只是窜改了他们对郑之南不好的印象,从看起来很弱到没有设想中弱, 还是有必然才气的。

郑之南先教两个上手快的雌性,把他们教会后再让这两个雌性有空的时候教其他想学的雌性。

郑之南信心满满。

郑之南不但被砸断了胳膊,还被砸晕了。

但大部分崇尚强者的雌性还是对郑之南没有兴趣, 因为他不敷强健。

至于他们朱雀部落的人呢,大多数都很友爱的,当然这是清峰部落本身说的。

“卧槽……不会真的要我死了吧?”莫非这就是出师未捷身先死?

乃至给了很高的评价,连部落的长老都感觉他是个智者,搞得郑之南还挺不美意义的。

郑之南要在友爱方面再加一条,那就是朱雀部落大抵也很爱美,在不测表,喜好装潢品。

不要死啊!

比如说固然有四大部落,但是四大部落上面有一些凭借着他们的小部落。

玦身形一变,成为了一个肌理均匀高大俊美的男人,单看表面约莫身高两米,他眼尾上挑,自带一抹邪气,薄唇因为怀里的雌性而扬起一抹兴味。

但愿不要摔的断胳膊断腿!

而清峰部落凭借的部落是朱雀部落。

离开人群不成能熟谙环境,以是他要和这些人待在一起一段时候,体味体味环境。

比如说玄武部落大多比普通兽人要雄浑魁伟,蛮劲儿大。

本来在他眼里已经够白净的家伙,在洗了两次后,皮肤更是吹弹可破,摸起来也是细滑的不成思议。

也了解他为甚么晓得这么多他们不会的东西。

固然郑之南也对他们不感兴趣。

到了山洞后,玦将怀里的人的胳膊接好用木棍和草绳绑起来,做完这些就迫不及待的将人揽在了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