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网 - 历史军事 - 余生尽欢 - 第104章 比试场智胜莫择

第104章 比试场智胜莫择[第1页/共4页]

叶尽欢还记得,记得清清楚楚,已去犹新,仿若昨日。

“二公子。”叶尽欢回道,“不知可否赏光喝一杯?”

醉酒醉酒,喝了能醉的才是酒。

凤四娘早已搬出酒来,摆出四个海碗,一面倒酒一面说道:“叶小子,上厨房去把菜端出来,今晚又要喝我多少银子走,干点活儿先!”

那日乌云密布,天上黑得像是要把人吞出来,瞬息间便是疾风骤雨,雨点稀里哗啦往下落,打在地上啪啪响。爷爷去了镇上还没有返来,他急得快哭了,雨这么大,爷爷走到那里了?有没有处所躲雨?

叶尽欢也不躲闪,让她扑了个正着。

是他不好。

常日里和顺和顺的母亲像是发了疯似的,掐着他的脖子,冲着全部宗门的人,声嘶力竭地大吼:“你们为何如此!为何如此!信不信我杀了他!”

儿时的依靠、喜好,是在甚么时候变质的呢?甚么时候开端,他在叶尽欢心中的定位不再是可亲可敬的兄长,而是能够同忧同喜、能够并肩作战的朋友?

云贺堇利落应下,叶尽欢没少照顾木槿,他自当感激一二。

“自是来了。”木槿一脸得意,掩不住的笑意。

小家伙转头瞥了他一眼,又有气有力地垂下脑袋,任由叶尽欢提着,涓滴不体贴处境题目,反倒持续哭泣悲鸣。

在知名宗呆了五年才晓得那人也在,他返来今后一向在闭关,以是叶尽欢才从没听人提起过他。

母亲脾气极好,性子暖和,不管何时都是细言细语的,他小时恶劣,总爱肇事,可母亲从未对他说过一句重话。她每日做好饭,等他返来,给他洗妙手,笑着听他说内里的趣事儿。她教他认字,教他为人处世的事理。她定是天底下最好的母亲。

然后呢?

他早已担当宗主之位,应以天下百姓为重。历代知名宗宗主,皆无朋友。何其残暴。

他替叶尽欢把狼藉的头发一一拨向肩后,脸挨着他的头,抱着他。这一转眼,小孩儿就长大了。

这个位置本来是他父亲的,何如造化弄人又传给了他。他也曾有个幸运完竣的家,只是最后散了。

再见时已是五年后。那人闭关结丹胜利,二十岁,成为知名宗乃至全部修真界最年青的金丹修仙者,他像个神话,站在他瞻仰不到的天涯,光芒万丈,再也触碰不到。

满怀苦衷,一夜没法入眠,展转反侧间天已蒙蒙亮。叶尽欢起床洗漱结束,胡乱塞了几个馒头,向凤四娘告别,回了桃花坳。坳里人家都起得早,等他到了的时候,大伙根基上都上山干活去了,晨风拂面,不时吹来山上干活人呼喊的声音。

从满心期盼到万念俱灰,再从万念俱灰到癫狂病态。等他复苏过来,身后已是万丈深渊,想要转头却为时已晚。他执念太深,认不清实际,做了很多错事,害了很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