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2章 杀,还是救?[第2页/共3页]
H国的这起沉船变乱非常严峻,除了船长以外,再无任何一个搭客或者海员逃脱,那么多人,死在大海当中……
这会儿是零点,夜猫子还很多。
乃至有人以为,彭书韦太可爱了,的确就是个禽.兽不如的东西,他该被凌迟正法!
以是在看到网页上说的,“审判权在你手中,点下A,杀死他,点下B,救他”时,很多人还是会游移,会感觉,如果我点了A,会不会犯法?会不会对我有甚么不好的影响?
垂垂的,开端有人投票了。
另有专业的状师,在收集上开帖子,专门就这个挑选,做出阐发:选甚么都不犯法。
……
这是积年来,PN构造献祭日行动中,灭亡人数最多的一次,可谓是可骇,全天下都不免为之震惊!
彭书韦该死吗?
而从众心机在这儿,并不是说看哪个选项的人多就选谁,而是想着,已经有那么多人投票了,他们都不怕,我怕甚么?
想拆台想粉碎,很轻易,豁出去了那就必然能粉碎,但是想要保护……却太难了。
任何一个国度,都不得不顾忌。
A杀(189人);B救(28人)。
但是在9月9日这一天,本来特别像是PN构造行动的两起事件,劫机和火警,竟然都没有获得PN构造的承认。
毫无来由的用心杀人,打动杀人,无期或者极刑在等你。
并且,PN构造宣布对H国此次的沉船变乱卖力,这声明一处,完整没有牵挂了。
这并不是标语。
不消思疑,这个网址是外网的办事器,海内最多只能吧这个网址樊篱掉,但是却没体例直接封闭。
这……
这实在是太荒诞了。
毕竟他们在收集上号令着要杀死彭书韦,可如果真的递给他们一把刀,他们十有八.九是不敢脱手的。
算他识相。
你杀人了,这一点并不会因为被杀之人是罪犯而窜改。
法治高于人治!
恰是这个启事,最开端投票人数很少。
很多人以为是R国,也有人以为是H国,当然,中华这边也以为极有能够是中华,毕竟本年他们方才打掉了郑可馨郑部長那一波已经被PN构造给节制的人。
这威胁看起来跟笑话一样,但是在这威胁前面,还标注了一句“终究解释权归PN构造”。
一开端,投票人数很少。
点出来的人多,投票的人就多……
不过呢,这类心灵上的踌躇,并不会持续太久。
不然的话,多的是人想要狠揍他一顿,他能经得起几小我揍?
向来都是,粉碎轻易保护难。
因为谁都晓得,杀人是犯法的,即便对方是个杀人犯,但只要对方此时现在甚么都没干,你拿刀去杀了人家,那你就犯法了,就要负刑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