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辛特拉[第2页/共3页]
蓝恩在马背上悄悄鼓掌,雷吉斯则矜持的笑了笑。
“或许.”雷吉斯暖和的笑了笑,“或许这就是知识在传播过程中所必定产生的‘错误’吧。毕竟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能有一本书就不错了。”
“这处所前段时候下过大雨?”
他们一起直接达到了辛特拉最大的都会——与国度同名的都城,辛特拉城。
“但幸亏,这个天下也总会改正那些不精确的知识。比如让我遇见了你,一个真正的猎魔人。”
在大道两旁的林荫里骑行着,得益于这些天没有下雨,以是这条路走的还算舒心。
不算敞亮的灯光下,刚归拢好一堆酒瓶的老板抬开端,就瞥见本身面前站着个高大非常的兜帽男人。
以是这在辛特拉的标准里,不算个好男人。
不上不下的层次恰好合适猎魔人与吸血鬼的组合。
他风俗性的用腰间的帆布围裙擦了擦手,然后又提起来擦了擦吧台。
酒馆老板冷酷的说着。
“我先去把马栓好。”
“我们再往前走,就会进入辛特拉的国土。”
“在分别南北的时候,除了我们即将赶到的雅鲁加河,另有就是阿梅尔山脉。很多书籍上,‘北境’的含义既是指:阿梅尔山脉以北至巨龙山脉以南的这一大片广袤地盘。”
“两个房间,顺带照顾两匹马。”
而一旦气候阴霾起来,这条能震起黄土烟尘的门路恐怕刹时就会变成一个坑坑洼洼的烂泥路。
面前这个家伙也就身板还不错,但是带着兜帽显得神神鬼鬼,身上也一点没有男人该有的味道。
但是他们悠长的寿命,使得这些生物比绝大多数本土住民都更加体味这个天下。
那吧台上的经大哥油脂已经跟灰尘混在一起,杂糅成了健壮的玄色泥层。
蓝恩则点了点头后直接排闼进入,走到了酒馆的吧台之前。
牵着马走路的两人中,雷吉斯俄然像是想起了甚么,对蓝恩说。
“啊,感激您的了解。”
一个在辛特拉人见人爱的魅力男人起码该是如此形象:他的脑袋要碰到屋顶,肩膀要比得上门框!骂起人来比矮人还凶,吼怒起来好像水牛!不管白日还是黑夜,起码在三十步外就要披收回马匹、汗水和啤酒的味道。
蓝恩拽了拽头上的兜帽,让本身的银发完整被挡住。
跟那些他之前设想的高冷吸血鬼完整不一样。
“那也不代表我们都是一群必须没日没夜欢爱的淫魔,好吗?哦,我懂了,你读得那本书是不是叫《怪胎,或对猎魔人的描述》?”
“是的,那场雨来的俄然,并且可不算小。在那几天,这条路都快成集市了,很多马车坏掉的贩子都在路上淋着雨,想尽体例要把货色尽快脱手。不然如果马蹄子在泥水里被泡软、废掉,他们连本钱都得砸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