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七四章 吞噬万物[第1页/共5页]
第三秒,凯恩自黑暗中孕育重生。
因而在水渊中,仿佛只是过了三秒钟。
当时候它还很稚嫩,却已经胜利的关押了浑沌矮人们所信奉的神祗,暗中之父、烈焰之神哈苏特。
而格拉基的团体色彩是茶青,内里又包含了金色、土黄色和棕褐色,不过是不是条状,而是斑状,就像是云豹的毛皮,斑的详细形状并不牢固。
它最后表态,还是在中古战锤宇宙。
四下里只要通俗的暗中,被崩溃的暗中,也不过是重新融入这通俗的黑暗中。
对凯恩而言,吃没有故乡味的中华摒挡,轻易坏表情,不如不吃。
在这里,时候的观点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体例存在的,像是水滴、沙粒,也可以是飘带和涓流。
这里有很多名字,暗中次元空间、凯恩的胃袋、永暗的囚笼……
说到肉,凯恩发明本身饿了,这饿意不是来改过造的身材,而是认识,有吃夜宵的巴望,同时也不乏庆贺胜利小酌一杯的情感。
它们被当作一种元素或者说催化物,插手到相互吞噬的争锋中,确切起到了一些结果,比如提早或加快,但它们并不能唱配角,摆布不了终究成果。
作为一名昔日安排者,格拉基的根本逼格还是有的,自限自束的凯恩没能率先发明对方,且被其突袭打击一击便毁掉了躯壳。
不过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想要在这个维度完整消逝格拉基,还需求时候,就比如再易消化的食品,也仍旧是有详细的消化过程的。
“风旋骤卷!”
市场有需求,酒吧天然就多。
凯恩一丝不苟的完成行刑典礼,不过是为这场撕逼划上一个完美的句号。便于封在相框里,挂在某影象殿堂的功劳走廊墙上,供本身闷骚式自恋……
实在伦敦不管从环境角度、还是治安角度,都分歧适夜跑,合适捡尸。特别是周末,只要肯走路,几近是必定能看到。
乌黑的水渊深处,凯恩看到了格拉基。
不列颠人是真的爱喝酒,每年酒水耗损达150亿英镑以上。
长的像颗紫皮土豆的艾霍特,跟格拉基是一个层级的下位神祗,同时也是互惠互利的好基友。有沉迷宫之神的佳誉。
而让凯恩介怀的点在于,这个花瓶所代表的内涵,却相对通俗,别的,莱娜是只纯血吸血鬼(生养,而非初拥制造),但现在在他面前的,倒是小我!
第一秒,凯恩被格拉基偷袭吞噬。
被捐躯,被成为豪杰。现在凯恩对于下这类黑手,已经没有哪怕一丁点负罪感。乃至享用这类主宰别人运气的感受,他此次重现人间就是来享用的,享用那些畴昔没如何享用,同时又情愿享用的享用。
“有点意义……”凯恩走向莱娜(Lena,寄意,多才多艺的、朴重、诚信),这是角色的名字。在这个天下,只要叫做莱娜的吸血鬼,没有叫做克莱曼汀的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