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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爱打赌,他就去赌。
但他晓得,遵循他这段时候体味到的雷翊,他绝对不是那种能够只睡一次就放他分开的人。
只是到那一步的时候,郑之南还是溃不成军,没法持续让本身假装下去。
以是他感觉本身就算分开也不会如何。
他有一种,千帆过尽老了十岁的感受,那种毕业以后想要大展拳脚的精气神早已不见,现在满脑筋都是分开,分开,分开。
郑之南忍不住在内心叹了口气。
郑之南忍着不舒畅,不去理睬雷翊的碰触。
已经找到规律的郑之南天然只能随他去了。
雷翊没题目。
沉着下来的郑之南渐渐汇集了很多有效的信息。
可如许的人,就算有顾忌的,又如何能够让他晓得。
甚么睡一次就分开。
厥后, 郑之南才晓得,事情远远没有他想的那么简朴。
这如果放在畴前,雷翊估计也就是感觉恶心,并不会这么活力,毕竟在他眼里,恋人这类东西,又不是只能有一个,这个脏了,换一个就行,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罢了。
他只感觉现在一团乱。
他觉得本身是个无足轻重的炮灰, 毕竟哪个文的配角会是这类报酬?
间隔他来到这个天下第一次照镜子已经畴昔了一个多月,他瘦了。
那么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仿照原主的脾气微风格。
这类心机表示让郑之南渐渐好很多,不再做无谓的挣扎。
握着郑之南的手捏啊捏。
前提就是,他还是得雷翊睡到他,睡不到他,大抵率是不成能俄然就腻了。
不是我在吻他,是原主在吻他。
如许他或许能分开的轻松一些。
乃至,真要计算起来,他不利,这小我也好不到那里去,毕竟畴前恩恩爱爱灵巧听话的恋人,俄然死劲儿别扭顺从他,换位思虑一下,他也得烦死。
实在,此人,并没有他设想中的讨厌。
因为他是个不错的恋人,脱手风雅,也晓得顾恤,没有变态癖好,如果链子是原主本身锁上去的话,那雷翊真算不上变态。
因为脖子被宋二咬了,归去的路上,郑之南一向用手去搓弄脖子,雷翊一开端没看到郑之南脖子上的吻痕, 见他一向搓弄才拿开他的手去看, 这一看就眼一冷说:“这宋二弄的?”他之前只顾着跟宋二周旋, 看在他哥的面子上把他安抚住后就持续去内里和宋少聊事情, 因为不放心郑之南,把他带在了身边,免得趁他不在就招蜂引蝶。
这让雷翊非常镇静,忍不住伸出另一只手去握郑之南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