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chapter 101[第1页/共7页]
毕竟吃这个对猫是真的比较好,营养均衡,也不轻易闹肚子。
实在一开端他吃这玩意儿真的有些吃不下,也吃不风俗,毕竟灵魂深处烙印着中华丽食的夸姣。
“是了, 碰到你的时候, 你还是只巴掌大的小猫, 还在流浪, 又如何晓得本身来自那里。”庄谨想到刚碰到郑之南的时候, 非常唏嘘,眼神里另有一丝顾恤。
迷含混糊的时候,身上一冷,郑之南一个激灵,然后就是狂喜。
回到主宅后,和海叔提早交代过,当时海叔还问了一句:“你阿谁朋友的弟弟还来吗?”
“喵!”是的。
被郑之南这么一提,庄谨仿佛也有印象,有一段时候这小家伙特别爱看电视剧。
特别是他皮肤本来就白,红棕色的项圈衬的这具身材仿佛朝奉用的贡品,有一种纯洁感,带着一股想要让人在那身躯上染上印记的欲念。
哇喔,一个吻的能力,这么大的吗?
庄谨有一次被郑之南这类呆萌的神情给逗笑。
然后他听到体系的提示:好感度上升至79。
“我有事情和你说,早就想和你说的,白日的时候一向不给我变返来,现在趁着是人的模样,终究能够说了。”
如何搞得,他想做甚么的时候,老天爷偏不让他快意。
或许是他想得太多了。
庄谨说:“临时出国了,不过来了,那间房就给之南住吧,有小我在身边,做事情也便利点。”比仆人便利,仆人毕竟都是女性,有些事还是同性措置比较便利。
不要为我难过。
当时想,也不晓得看不看得懂,就一副非常专注的神情,现在看来,是看得懂的。
“我不怕。”
“喵呜――”
郑之南拿着项圈,仔细心细的看了下说:“因为是你送我的。”言语竭诚,纯粹,让一旁的庄谨心中一暖,然后便是柔嫩的感受。
而郑之南的窜改也是较着的,畴前他的眼里大部分都是懵懂和不解,但跟着庄谨的指导和教诲,他的眼神越来越腐败,接收了知识后对很多事情也有了本身的观点和设法,不再一味地去“信赖”任何人,晓得明辨是非。
郑之南一醒来就在这片小区里,是一只流浪猫,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又如何晓得本身来自那里。
郑之南的侧脸贴着庄谨的胸口,面庞因为暖和的度量而红扑扑的,像是擦了一层薄薄的胭脂一样敬爱诱人。
“说的也是。”庄弘笙也就随口感慨一下,不过一个糊口助理,没有甚么值得他大惊小怪的。
然后渐渐地从笨笨的敬爱窜改成沉着独立,需求一个过程。
想美食的同时,也还想着庄谌的事情,比及变成人的时候,就要把他听到的都奉告庄谨。
郑之南说完,庄谨转过来对郑之南说:“实在我一向想问一句,你的眼睛不是蓝色的吗?”而现在的郑之南,眼睛是玄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