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网 - 历史军事 - 我的农场在沙漠 - 第一百四十四章 大侠

第一百四十四章 大侠[第1页/共3页]

蔡鸿鸣逗了它一阵,就从玉珠内取出紫葫芦倒了一点葫芦水给它喝。小家伙倒是识货,埋头就趴在杯子上咯嘞嘞的喝了起来。跟着出去的至公鸡看了,飞奔过来,一翅膀将它拍开,兼并杯子喝着。

蔡鸿鸣也就起来刷牙洗脸,比及内里,已经有人过来晨练。

回到屋内,蔡鸿鸣将猫头鹰放在椅子上。只不过几个月没见,小家伙就已经长得很大,分量还很重。看它眼神锋利,一脸正气的模样,他就忍不住给它取了个名字,“大侠”。

看着摆在面前的玉拂尘,蔡鸿鸣越看越爱,就拿起来萧洒的挥动一下,摸着下巴长出来的些些髯毛,道了句“福生无量天尊”。愈发感觉本身有那么一丁点仙风道骨。

只是一想起丹决仆人叮嘱他要把东西还归去的事,他就头疼不已。

不过上面记录的双修姿式不错,今后能够和老婆试看看。

“喔喔喔”

佛家说因果,他拿了人家东西就是因,学了东西就是果。若不告终,不时惦记。修炼时候一个不好,就会走火入魔,轻者伤身,重则死翘翘,结果很严峻。

因而,每到早晨,猫头鹰的叫声就成了农场里的一大亮点。从而后它就和至公鸡,一东一西,一早一晚,成了大师上班放工的时候。倒让农场里的人有了那么一丝前人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神韵。

蔡鸿鸣拿着玉拂尘凑在灯前看了看,还真的有东西,就拿针把东西挑出来。是一卷丝绸。展开一看,上面用小篆写了圆圆一圈密密麻麻的笔墨,有的处所更是用道家秘文标记写就,他是有看没有懂。

几个月不见,至公鸡捡来的那只猫头鹰已经长得很大,双腿刚健有力,两眼炯炯有神,锐气实足,正气凛然。不像方才捡来那会,身材粗笨,傻的要命。刘重还跟他说了个趣事,猫头鹰学会飞那会,看到至公鸡一大早飞到屋顶上叫,它也跟着飞上去叫。只是那叫声过分惨不忍睹,被至公鸡一脚踹了下来。它也不泄气,再接再厉,持续上去,还是被踹了下来。

那针孔大小的空间内里仿佛有东西。

蔡鸿鸣看得哭笑不得,只得又别的倒了一杯给它,趁便还加了点玉珠内的山泉水。

大侠表面看起来威风凛冽,但实际上却很傻很天真。它只是瞪大着眼,用力的瞪着,不晓得的还觉得是只瞎鸟。

蔡鸿鸣肮脏的想了一会儿,就把东西收起来,聚心凝神,趁着天还没亮修炼一会儿。

至公鸡因为它没有扰乱到本身早上叫的权威,也没理它,农场里的人更是管不了。

东西有点多。多,就意味着情面重。不还归去说不畴昔。只是这些东西让哪小我还归去都会感受心疼,再有一点就是,现在六合灵气贫乏,也不知彭玉先人另有没有人在修炼,如果没有,还归去就是华侈,也把这些好东西糟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