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一战入魔只为霓凰[第1页/共3页]
当年不管是在角斗场,或者做猎魔者,每一次厮杀过后,林风都会和霓凰喝一瓶恶魔之血!
那一条山路,沾满了霓凰的血!
夜色酒吧,属于市中间的一个清吧!
风小小紧紧捂住本身的小嘴,俏脸之上写满了不成置信,一丝丝水雾在美眸当中缭绕,她胜利了!
回眸倾城!
办事员但是晓得,恶魔之血是天下上最纯最烈最火辣的伏特加!
那是第一个不嘲笑本身的男生!
半个小时!
那是林风第一次入魔!
第一个站出来庇护本身的男生!
这一刻,风小小前所未有的严峻,手心当中尽是汗水。
而听到这话,那名办事员微微一愣:
养父养母打她!
但是,就在风小小的小手碰到痘痘的刹时,那痘痘仿佛结痂了普通,‘吧’的一下掉了下来。
一个小时!
‘吧’‘吧’‘吧’!
“林大哥!感谢你!感谢……”
回到破败的家里,发明养父养母还没返来,风小小便钻进本身的小屋,洗了把脸,便将茶青色的药水,一点一点的涂抹在了本身脸上。
而现在,她将获得重生!
……
“一战入魔!只为霓凰!!!”
疯子,他见过!
这类欣喜,这类冲动,让风小小泣不成声!
当时,他们二人气力没有那么强,接连蒙受重创,一再被逼的走投无路!
想到这里,风小小的脚步更加快了起来。
林风嘴角泛着浓浓的苦笑,在那场大战以后,林风再也没碰过这类酒水,因为每一次他拿起恶魔之血,便会想起阿谁让他肝肠寸断的女人!
第一个让本身获得尊敬的男生!
江市的穷户区,位于市南,现在一道肥胖娇小的身影在夜幕之下前行着。
风小小呆住了,紧接着反应过来后,狂喜至极,小手伸向第二个痘痘!
仿佛一只丑小鸭,演变成了斑斓的白日鹅!
怕是喝不到一杯,便会酒精中毒,送去病院。
她不想林风因为本身,而别人嘲笑!
天下为奴!
两分钟!
渴了结没有水,也是霓凰割破手腕,用本身的血喂的林风!
林风没有去郁金香,当一头孤狼受了伤,他只会找一个没有人熟谙的处所,单独噬舔伤口。
但是,当一个小时畴昔,风小小感受本身脸上没有涓滴非常以后,心中微微有些失落。
这张脸,五官精美到了顶点,仿佛大天然经心砥砺的艺术品!
林风还记得,当初他们二人反出西伯利亚练习营的时候,西伯利亚大佬收回暗十字追杀令,几近全天下着名的杀手都参与了那场狙杀!
不过这些风小小都不在乎,现在她只在乎阿谁为本身站出来庇护她的人,林风!
风小藐视着镜子里的本身,嘴角泛着浓浓的苦笑。
“先生,您刚才说要一杯恶魔之血?还是一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