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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九章 绑架[第1页/共3页]

得,在拉尔夫如许的情种面前,丁翔的小把戏很有关公面前耍大刀之嫌,并且也正如这货所说,这没甚么要粉饰的。

拉尔夫翻了个白眼:“我说BOSS,这里又没别人,你想要支找科娃咱就直说,至于绕这么大弯子吗?”

大屁股妞奥罗拉在波尔多的一家酒庄做发卖,说的好听些是发卖经理,说的直白些那就是……公关。

丁翔立马就怂了!不扯呢吗?这如果普通求财的绑匪,丁大牧场主拼着把从南疆翡翠节上赚来的钱都砸出来,也得把科妞救出来。

这是一种广受人们欢迎的骑乘马,亦是天生的跳舞家。但很遗憾,丁翔并没有在它们的体内发明任何与龙马有关的血系。

听着就很高大上,外加阴沉骇人是不?可丁翔的槽点倒是……尼玛,这其中东的该死的家伙,哪天做手术不好,恰好等我来波尔多了,他也跑来添乱,迟误哥们教小菜鸟大夫如何注射不是?

并不是弗里斯兰马如塞拉丶法兰西马一样废材,连匹生有天赋灵根的都找不到。恰好相反,丁翔在海牙的一个马场中,连续发明了三匹让他为一之喜的“黑骏马”。

可绑匪是来自中东的……你传闻过中东人有差钱的吗?就算是有,中东土豪各处,绑架谁不比绑架一个穷门生更有“钱途”呀?

在荷兰,飘满郁金香的国度,丁翔连日的驰驱,仍然收成不大。

这是丁翔听到这个动静后的第一反应,可又听拉尔夫说道:“BOSS,是中东的那帮家伙干的!”

这个就有点扯了,话说在中原当代,人们非常喜好动不动就会将一些玄奥的事物神化,比方龙、凤、麒麟等。或许实际中也有与其类似的生物,但它们传播下来的形象,却必然是颠末艺术加工的。

在波尔多市圣凯瑟琳路上的一家旅店中,丁翔无法的又“听了一下午的墙角”。拉尔夫一个电话畴昔,大屁股妞立马飚车而来。而丁翔的“科妞”,人家正跟着导师在波尔多第二大学(以医门生物学著称)从属病院中,为一名来自中东的奥秘患者停止着“换心手术”。

在乘车去鹿特丹国际机场的路上,丁翔重新捋顺了之前的思惟误区,总觉得欧洲大陆的马种更加优良,更有能够是龙马的杂交后代。但现在证了然,这类思路是弊端的。再遐想到沙俄期间,老毛子用阿克哈丶塔克马杂繁育出了更加高大的顿河战马,丁翔很快的便将目光投向了中亚、投向了中东。

与之相婚配的,弗里斯兰的的智商相称的高,并且忠厚而又勤奋、温驯而又活泼。玄色的被毛是它最大的特性,以及很长、很厚的鬣毛和尾毛,另有四肢下部颀长而柔嫩的距毛,都让弗里斯兰的身姿隽硕,风采翩翩,自带一种贵族气质。

“看来,重点还是应当放在中亚地区的马匹身上。阿拉伯马、阿克哈丶塔克马,另有汗血宝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