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哄[第1页/共3页]
一旁缓过来的武二娘子闷声闷气:“不是说君子远庖厨么?”
“我倒是想退货来着,可这不是一笑楼被烧了么。”
气鼓鼓的阿奴,转成分开,跑去哄着大樱桃,一边哄一边念叨:“樱桃樱桃,你阿耶待你太薄,我们还是去江阴吧……”
本来可贵的一个歇息,全部下午就在忙着做菜。一帮后厨的人都是瞪圆了眸子子,千万没想到使君竟然另有这等庖厨手腕。骇怪的何止是后厨,家中一窝女郎,都是看热烈也似的前来围观。
“扬子县李三郎。”
在一旁凑热烈端着碗的武二娘子在门背后差点没被呛死,武顺给她抚背好久,这才缓过来。
“啊……”
武媚娘一双杏眼圆瞪,开口问道:“阿奴,这小字又是谁取的?”
阿奴越听越气,站起来顿时叫道:“你就是嫌弃我了,当年别买啊!”
阿奴扁着嘴,没好气地把桃符扔到桌上。
老张脑筋里过了一遍,顿时颤抖了一下,早晓得不跟人吹牛逼樱桃到底有多大。
“我让李兄给樱桃取了个小字,如何了?”
阿奴从大樱桃张着嘴,巨婴的嘴顿时像雏鸟一样,猛地伸开,朝着勺子凑去。
“哈,传闻他也新得一子,不若我们也揣摩一个,好好讽刺一番。”
“……”
“我就是尝了两口……”
“阿郎,李三郎给的这个桃符,是个甚么字?”
有点心虚,瞄了一样憋红了脸的阿奴,老张小声道,“阿奴,明天要不吃个走油肘子?”
“呸!吴王妃还说喜好我呢,想让我带着去长安见太皇。”
哒啵哒啵说了一通,老张脸都绿了。
“……”
“哼。”
“馄饨来喽——”
当年在长安,张大安和阿奴,最喜好的便是这个。假如喜好吃口感的,便去吃长安的大馄饨,只这小馄饨,当得起“小鲜肉”三个字。
“食不言,寝不语。吃就吃,就你话多!”
“嘿……”
“嘿!”
“阿郎还了一个‘铁根’畴昔。”
“来,根硕,吃块鱼肉……”
“嗨呀呀,几年未曾吃过啦!”
将大樱桃搂在臂弯中,阿奴吞了口口水,然后谨慎翼翼地将勺子中摊开的馄饨皮,用嘴渐渐地吹凉,又用嘴唇悄悄地碰了碰,感觉不烫了,这才送到大樱桃嘴边。
老张顿时扭过身子,“你这是早有预谋吧,去江阴何为?在这里有人管着你,放不开手脚狂吃是不是?”
笊篱一抬,十五六只小馄饨,就在虾米紫菜汤里散开,又用撒了沙虫粉,美味更是浓烈。
“呸!我要去看望坦叔不可吗?”
阿奴那里有工夫理睬她,直接指了指碗筷,然后忙不迭地这一块那一口,焖烧的麻鸭也是甜口的,整只鸭子的肥腻腥膻,都被糖和酱油碾的不见踪迹,鸭骨头都焖的发酥,皮肉到了嘴里,悄悄一嘬,便像是肉做的粉条,吸溜一下就不见了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