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喜欢你[第1页/共3页]
羊角辫女人略显不解,眼巴巴盯着南边,好久后:
“在草原上碰到的狼,都好凶,一群一群的,这只狼,是被家里人丢下了吗?”
能够是很少登山,胆量也小,小女人看起来有点笨手笨脚,一向走在大人的背后,瞧见趴在地上冻成冰雕的老狼后,便躲在了大人另一边。
“师父,那儿有只狼,会不会咬我们?”
狐裘男人谛视着远方,声音随和:
“杀――”
狐裘男人呵呵笑了声,了望着远方的雄关:“想就好,就怕吃风俗,把真正的好东西给忘了。”
“狼和人不一样,不会抛下家里人。狼群赶路的时候,永久是老狼走在前面带路,最强健的紧随厥后,幼妇孺走在中间,然后又是最强健的狼守在前面,最后才是头狼盯着全部步队,免得贪玩的小狼跑丢。这只狼瞎了一只眼,能够是风雪天走散了。”
羊角辫女人咬着下唇,小鸡啄米似得点头,然后又愁眉苦脸道:
大人在老狼身边停下脚步,赏识着关隘火线向来没有涉足过的美景。身上的狐裘绒毛随风而动,身材稳如山岳,好似比脚下的山岭还要踏实,足以撑起全部天空。
狐裘男人神采安静,没有说话,只是安静的看着。
――――
“人也一样,走到越远,去的处所越萧瑟,便越会驰念故乡的好。不缺盐、不缺铁,好山好水,扔下种子就能种出粮食,一年四时都能吃上果子。祖祖辈辈在那边住了几千年,早就刻进了骨子里,连死都想死在那边。”
老狼一向都以为这是假的,能够头狼内心也感觉是如此,毕竟头狼也是从父辈那里晓得的这个动静,没亲目睹过。
只可惜每次狼群来到这里,看到的都是面前的茫茫雪原,头狼眼中也会暴露它现在如许的茫然。
战鼓如雷霆,宁武关头,烽火骤起……
不过,在它当上头狼以后,还是会带着狼群来这里。因为雪原上底子找不到食品了,就和它现在一样,再不信也得过来看一眼。
老狼在山岭高处停下脚步,俯瞰远处兵将如蚁的雄关,因饥饿而充满血丝的猩红独眼,扫过只要积雪的大地,略微暴露了几分茫然。
“敌袭――”
说着抬起了左手袖袍,一只信鸽飞掠而出,往北方飞去。
扎着羊角辫的女人,手里拿着一根木棍当行山杖,吃力的在风雪中往上攀爬。小脸儿冻的红扑扑的,身上穿戴过年刚换上的红色小袄,腰间还挂着皮质水囊。
“门没开吗,师父哄人。”
咚咚咚――
羊角辫女人站在狐裘男人中间,还是有点惊骇中间的老狼,见老狼趴在雪中的不转动,便用长木棍戳了下,又赶紧躲了归去,抬起脸颊猎奇道:
羊角辫女人哦了一声,想了想,在老狼跟前蹲下来,偏头细心看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