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4章:情不知所起(三)[第1页/共2页]
“人间有真爱,人间有真情!”夕露眨眨眼,一脸促狭的笑。
“神仙不会累。”
他被缠不过,只能带她去。
“走吧。”他淡淡道了一声。
当然也不是白带的,回回带她出去玩儿,返来她都得抄经。她的字丑,难为他竟也不嫌弃。
龙君泽看着她那骨碌乱转的黑眸,几不成见的勾了勾唇。
花朝宫是花神锦繁仙子住的处所,她掌管花界,以是她的宫里,有各种百般宝贵的花。
腾云驾雾,一下子,便落在了花朝宫门口。
夕露坐在一旁,无聊的吃松子,吃了大半天松子,剥松子剥到手指头都痛了,他还是弥勒佛普通悄悄坐在那边看看看,头都没抬起来过。
“哦,那看太久,眼睛也会痛。”
龙君泽合上了卷宗,揉了揉眉心,“说吧,想去那里?”
“神仙也不会腰痛。”
作为一个红山茶花妖,她非常想见地一下最宝贵的红山茶是长甚么模样的。
龙君泽又在看卷宗,他手上总有看不完的卷宗,措置不完的事情。不看不晓得,本来堂堂天王,忙起来,也是能忙成狗的!
玩了几到处所,感觉本身心心念念的天庭也不过如此,美则美矣,就是太呆板了,一板一眼,条条规规的,便少了很多兴趣。
“那,那也不能这么一向看,看到天荒地老吧!”
因为他仙气逼人,她走在他身边,被他周身仙气覆盖,不消埋没,也没有人能发明她是小妖。
她想规矩的等他看完再说话的,可,人家就是看不完!
传闻最宝贵的红山茶,就长在花朝宫。
夕露:“……”
但还是有一个处所,她一向想去,还没去成的,就是花朝宫。
“我是花……那边传闻有各种最宝贵的花,我猎奇啊!”夕露眸光晶晶亮。
夕露等了又等,没法再等,站起来,两步跃到他面前,笑盈盈打断了他,“公子,人坐太久,会颈椎痛,走,我带你出去拈拈花,惹惹草!”
蟠桃园那天,他一眼便瞥见了这双黑眸。
“花朝宫。”夕露立马笑开了。
“人间。”夕露毫不踌躇的道。
他看了看她身上的一袭红衣,俄然伸手,悄悄一摆,她一回身,便成了一个书童模样。
“好,终究能够去花朝宫了。”她雀跃的跟了上来。
“那,那你手也会累。”
“你最想去的处所之一是那里?”
夕露看了看本身的书童打扮,很对劲,一步三跳的跟着他出了斑斓宫。
尼玛,还能不能镇静的玩儿了!
“真想,非常想,天庭的花朝宫是我最想去的处所之二。”夕露极其用力的点了点头。
“那,那你腰会痛。”
龙君泽眉头几不成见的皱了一下,“为何想去花朝宫?”
她长得很好,可最好的处所,便是这一双眸子,一笑起来,星光灿烂,光彩流转,仿若万千星斗坠入此中,非常勾魂摄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