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96章[第1页/共2页]

病院又不是慈悲基地,天然不成能做这类百分之百要亏蚀的事情。

不说那些敷裕人家,绝大部分的浅显百姓家里,情愿花这类冤枉钱来保存尸身的人更是渺渺无几,几万小我里也不见得会有一个。

在这类特别环境下,病人的家眷因为各种启事没法及时的赶到病院为病人收敛尸体,而病院有不能长年累月地把病人的尸体停放在承平间里,因而就衍生出了第二种特别做法。

这也算是一种折中措置的体例。

那就是在病人家眷没法收尸的环境下,由病院方面卖力出面,将病人的尸体先行火化,只留下骨灰临时保存,等候今后,病人的家眷来到病院后,再把归天亲人的骨灰迎回家中安葬。

由此可见,不管是出于私心还是大义,病院本身都只是用来挽救活人的处所,而死者的尸体庇护却不在病院的本职范围内。

比如家人或者亲人被害而死,为了清查灭亡本相,也为了便利警方的调查取证,被害者的尸身必须被无缺的保存下来,大部分的人也更情愿挑选殡仪馆或者法病院的冷冻室,因为这两个处所的尸身保鲜技术才是最专业的,不知比病院的停尸间强出多少倍,略微有点知识的家眷乃至警方都不会挑选把被害人的尸体放在病院里。

这是在普通环境下的措置体例,当然也会有非普通环境。

同时也是病院在面对特别环境时,无法挑选的体例。

比如说,如果有病人是俄然归天,病院在短时候内联络不上他的家眷,又或者是病人的身份来源不明,家庭地点也无人晓得,病院方面底子无从联络……

单单是一具尸体的保存就如此困难,何况是病院那种特别环境,几近每天都会有病人归天,留下的尸身数量一天比一天多,如果不能让病人的家眷尽快把尸体带回家安葬,病院里光是要收纳保护承平间里的病人尸身,每天要支出的心力和款项就是一笔天文数字。

救死扶伤固然是病院的本职,但是领受和包容尸身却不是,没有哪家病院会情愿白白花一大笔钱把病人的尸身庇护起来――除非那些尸身都是免费捐赠给病院做活体研讨的“东西”。

哪怕是由国度建立的公立病院,收纳病人的尸体也是有着相称严格的规定,并且收纳费一点都不便宜,个别病院乃至是按小时来计费,乃至比医药费还要高贵很多。

将归天亲人的尸体停放在病院的承平间里,每一分每一秒都是要家眷付钱的,时候越长免费就越高。

以是,不管是大病院还是小病院,只要有病人在医治期间归天,尸体顶多只能留在病院里一两天,很快就会被家眷运送回家安葬。

而哪怕是因为某些特别启事――

毕竟,人的身材一旦落空生机,想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