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僵尸害人[第2页/共3页]
一声怪吼突然响起,一道人影突然从密密麻麻的藤条里冲了出来。
陪葬品多是金银珠宝,盗墓者不成能拿着金银珠宝招摇过市,他们必定会把盗来的陪葬品卖掉换银子。
它仰天长啸,收回一声怪吼,伸开的嘴巴暴露两颗尖牙。
它的鼻子轻嗅了一下,双腿一蹦,朝着古庙冲去。
这件案子必定不是王家属人做的,七伯公德高望重,王家属人不成能去挖七伯公的宅兆,并盗走尸身,不过谨慎起见,王天德还是派人查访,看看七伯公身前跟谁有过节。
“哎,只能怪我们运气不好,抽到短签的留下寻觅七伯公的尸身,谁让我们抽到短签呢!归正我们的干粮充沛,大不了在这破庙住几天,吃完干粮就归去交差,就说找不到七伯公的尸身,做做模样就行了,那么当真干吗!”王有全不觉得然。
没过量久,它就消逝在黑夜当中。
人影鲜明是一名浑身长着一层粗黑硬毛的男人,手指颀长,指甲变成看玄色,看其穿着打扮和面庞,恰是死去多日的老太爷,已经变成了一具僵尸。
子时,夜深人静。
吸食了半个时候的月光后,它双手伸直,一蹦一跳的往谷外跳去。
没等上公堂,李仁杰和李仁义就诚恳招认了,承认是他们盗走了老太爷的陪葬品,不过他们一口咬定,并没有盗走尸身。
因为数额太大,永安当铺的老板许安亲身欢迎。
他迷含混糊的展开眼,只见一名浑身长着黑毛的男人双手抓住王有全的肩膀,咬住了王有全的脖子。
王青山是青石镇上辈分最高的王家属人,死去的老太爷是他的堂兄。
借助敞亮的月光,能够清楚的看到,王有全的脖子上,有两个手指粗细的血洞。
“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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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畴昔这么多天了,老太爷的尸身恐怕被野狗吃光了,五伯公干吗还要让我们持续寻觅七伯公的尸身?”王有平抱怨道。
两人聊了一会儿天,各自找了一块空位,铺上干草,睡下了。
得知堂兄的宅兆被盗,尸身不翼而飞,王青山一边派族人寻觅尸身,一边派人报官。
百花楼是安然县最大的青楼,普通人去不起这类处所。
这一天早晨,天气暗了下来,他们身上带着干粮,干脆在山里的一个破庙过夜。
王有平只感觉脖子传来一阵剧痛,没过量久,面前一黑,便落空了知觉。
听完守墓人的陈述,王天德内心有了一个底。
浑身长着黑毛的男人伸开嘴巴,能够看到两颗尖牙,上面还沾着血迹。
朝日初升,金灿灿的阳光给莲花岛披上一件金色披风,沐浴在人的身上,暖洋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