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零一章 比凡品要强一些[第1页/共3页]
沈云恍然大悟:“它是一件凡兵,对吗?”
卖兵器的那几个摊位也都在一块儿。沈云走畴昔,挨个的逛着。终究,他看中了一把匕首,走到那家兵器摊位前,蹲下身子,细细的遴选起来。
“一万五千灵珠。”摊主眨了眨眼睛――在石桥坊市摆摊也有十来年了,他真的是头一次看到有人拿上品法器往石头上去刺的。
忍不住又打量了沈云一眼,他耐烦的解释道:“它是个锻造失利的残品,连下品法器也不是。六百灵珠是里头的铁精的本钱。”
但是,发明修士实在和凡人并没有本质的分歧以后,他有些心动了:或许我能用呢。
摊主看出来了,这位底子就不识货。同时,也为这一名的坦诚再次惊到了。
当时他想,修士用的是仙兵仙器,那里是凡夫俗子能用的?
罢了。修士到底是修士……真人面前不扯谎话。他将目光落在那四把匕首上面。
苇席上摆着两把剑、一口长刀、一对判官铁笔和四把是非不一的匕首。
确切是。别的三把都不及这一把的压手。
荷包、玉盒之类的收纳宝贝,都是旧货,还贵得要死。并且还远不如师父留给他的朱漆盒子和百宝囊。
究竟上,这一把的卖相如果不是如此豪华的话,他也挺中意的。
刀锋在阳光下寒光闪闪,看着亦是不俗。再加上精彩的做工、华丽的卖相,他不管如何也想不到,它竟是四把里头最便宜的。
不敷三斤!
看甚么呢?
他也不想在它们上面华侈时候。
好锋利!沈云心生喜意。
“这把匕首如何卖?”他将匕首放到摊主面前,抬眼问道。
在他的采购打算里并没有兵器:一来,他有快意刀,并且感觉挺好用的;二来,前次逛坊市时,他留意到,这里的兵器都卖得很贵,最便宜的也是数百灵珠。有的乃至要上万灵珠。
沈云吓了一大跳,脱口而出:“这么贵?”换成银子的话,是十五万两!
想了想,他放动手中的匕首,别离拿起别的三把也掂了掂。
更首要的是,他又不是修士,法器甚么的,反而拿来无用。
比拟之下,快意刀的刀面比它要宽了半指,略厚一点,但是,才多重?
沈云在内心揣摩着:莫非“铁精”是凡人不成得之铁中精华?而这把匕首如此之压手,恰是因为掺了一成半铁精的原因?
六百灵珠,折算成银两的话,才六千两银子。而用六千两银子在外头是不管如何也买不到如许的货品。
“嘭!”小石头回声一分为二。
沈云先是将之拿在手里掂了掂。
“道友爱目光。”摊主终究展开了眼睛,“四把匕首里就属这一把用料最为踏实。它是精铁所铸,里头还掺了一成半的铁精。比别的三把足足多出半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