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投我以木瓜[第1页/共3页]
“这诗听着到挺像那么回事儿的,不过......详细是啥意义?”
但比那更早的,就是藏区以牦牛肉为主材的肉成品。
世人明显都发明了这道菜的妙处,与清爽光鲜的羊肉比拟,这道炒牛蹄明显属于完整分歧的分类。
“古有诗云:
“...”
“不对啊,比来做的东西,仿佛都不是甚么面前活儿啊。”
“得,算我多嘴...”
“卧槽,你们这帮人都是虐待狂,老子也想喝酒啊啊啊....”
“丫头,你仿佛忘了有一种生果叫做...木瓜。”
不过他还是退出了酒局,因为地下冷库冻着的那只牦牛还需求他停止措置,迟误不得。
“我方才已经吃过东西了,并且,我不吃荤。”
幸亏冷库的温度能够操控,林愁找卧槽体系弄来了一个大功率的吹风机,正对着牦牛开吹。
炒牛蹄最是下酒!
玫瑰盐盐度更低味道芳香,矿物质气味非常浓厚。
几个小时的冷冻吊挂,牛肉中的血水又流失了几分,但看上去仍然色彩厚重,几近闪现出青紫色。
“山爷,我这另有瓶格瓦斯,含酒精饮料大麦酿制,又甜又爽口,要不你也来点?”
牦牛肉还需求恰当的光照,林愁又弄了个摹拟日光灯,设定成每天光照16小时。
温重酒夹起一片炒牛蹄放入口中,暴躁的、仿佛火焰普通的炽烈辣意又舌尖直上脑门,辣的让人不吐不快,辣的让人头皮发麻。
是以牦牛肉较少成块的脂肪,蛋白质含量更高,其营养物质更深层次的躲藏在细胞中,随时可转化为热量保持保存。
山爷嘲笑,
对于一个寻求色香味的厨子,这并不是林愁想要的色彩结果。
燕子噗嗤一笑,
一个如小家碧玉,风拂杨柳温婉动听巧笑嫣兮;
汉人食用生牛肉的汗青能够追溯到三千五百年前,以当时的出产力,吃牛肉无疑是一种豪侈至极的行动,并且,常常会伴跟着律法的苛责。
盆栽愤然道,
牦牛发展在高海拔地区,保存前提苦寒,食品并不丰沛。
白穹首、沈峰、温重酒再加上白叟,满桌上的人觥筹交叉热火朝天,唯独山爷被解除在外。
一群人你看我我看你,差点笑岔气,
温重酒抓起酒坛猛灌一口,酒液沾湿衣衿,酒气四溢,神采赤红如血,大喊一声,
“...”
一样的,酷寒的地区就意味着较少的寄生虫、细菌等等,是以,生食牦牛肉相对来讲更加安然。
没人理他。
盆栽颤抖了一下,低声自语,
林愁嘴里这么说着,却乐呵呵的出了地下冷库,表情非常镇静。
“喂,阿谁胸大的女人,你真的不过来一起吃的嘛?”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但对牦牛的一种奇特的吃法来讲倒是再合适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