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胖子雪凌[第1页/共3页]
他实在太贪吃,以是每次做好一道菜,他都会本身吃掉三分之一,不过他是厨师嘛,只要多做一些,吃一点的话,上菜的时候也看不出来吧!
比较典范的吃玩地段,是白云山一带,那边不但山和水是广州最美的,一起上,漫衍着茗园美食山庄,仿佛是一条美食之路,就如白云猪手和山川豆腐,吃过一回,能叫人回味无穷。
“好大!好大!好大的狮子啊!!!”雪凌惊呼道。
雪凌的第一站,就是广州。广州人爱吃、会吃,天下闻名,夸大点的说法就是:广州人除了四足的桌子不吃外,甚么都吃,因而,麻雀、鹧鸪、穿山甲、蝙蝠、海狗、鼠、猫、狗、蛇、猴、龟。。。超越一千种质料能够变成桌上好菜,乃至不识者误以为“蚂蝗”的禾虫,亦在烹制之列,并且一经厨师之手,顿时就变成异品奇珍、甘旨好菜,令中外人士刮目相看,非常惊奇。
现在的雪凌,正一手拿着一只白云猪手,一边啃,一边往山上走,一边在脑海中回想着这白云猪手的做法。
广州有着“百步以内必有小食”的说法。很多风味奇特的街头小食,一向传播至今。走在街上,必然要睁大眼睛,在某处你不重视的小街冷巷小角落里,都有令你食欲大开的小吃。
正说着呢,雪凌已经拖着肉弹普通的身材来到了白云山山顶,正值春季,百花盛开,清风中飘零着鲜花的香味,让雪凌口中的美食,更添了一种清爽的味觉。
靠近了雪凌才看清,面前的金壁绝对不是一面真正的墙壁,这金壁之所以是金色,是因为上面覆盖着金色的外相。那么这家伙到底是甚么。。。
他身高八尺,身宽也是八尺,看上去,就是一堵庞大的肉墙。他会长成这个模样的独一启事,就是他向来管不住他的一张嘴,贪吃啊!
那是一头百米多高的庞大金色狮子,头顶独角,背生双翼,身披金色鳞甲,刚才雪凌碰到的金壁,竟然只是这头金狮子的庞大爪子!
“这是那里?”一道金色的墙壁呈现在他面前,他伸出双手,悄悄的按在了金壁上。
不过,仿佛这个一人吃饱也是有点难度,因为这个大瘦子的食量非常大,想要填饱本身的肚子,也是有困难的。恰是因为如此,雪凌才会决定本身学习制作摒挡,本身满足本身的舌头和胃,直至有了现在能够在三星级旅店任职的厨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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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的白云山如此之大,周边的美食餐馆天然多不堪数,而白云山内也有很多美食地。踏足玩耍胜地白云山上,寻觅美景与美食,边吃边玩,既看了风景、玩了痛快,又饱了口腹之欲,就没有甚么是不满足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