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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一十四章秋猎[第1页/共3页]

蓝柳清把目光收回来,似是不经意的落在秦典身上,他也在围堵猎物的步队中,绷着脸,拧着两道浓眉,眼睛盯着奔驰的猎物,却俄然目光一抬,与她悄悄撞了一下,极快的收回,不过是眨眼间的事,并没有人重视到。

“能。”昆清珑说,“别说一只黄羊,连人都能叼起来。”

昆清珑有些悻悻然,没有人情愿在心仪的女人面前丢丑,他沉着脸叮咛下去,“替朕看着这只鹰,明天日头下山前,朕定要猎到它。”

营账有营账的好处,四周遮得严严实实,晓得他与蓝朱紫呆在营账里,没有人会不见机的闯出去。昆清珑喝了酒,亲着亲着便上了火,本来顾忌着外头有人,不想把她如何样,可美人在怀,暗香袭人,他头晕脑胀,一时没把控住,把人压在榻上,手从衣衿里探出来。

秦典听着大师的阿谀,淡然笑了笑,“不过是雕虫小技,让诸位见笑了。”他把树枝从地上拔出来,架在火堆上,看着猩红的火舌卷上来,将它化为乌有。

昆清珑号称蒙达雄狮,非论是工夫还是骑射,都是一等一的妙手,第一箭就失了手,面子上有些过不去,他又连发了两箭,都没有胜利。

昆清珑与蓝柳清并肩而行,问她,“好玩吗?”

只是一个眼神,蓝柳清便晓得秦典做好了筹办,他那种破釜沉舟的神情让她动容,或许他已经做了最坏的筹算。

蓝柳清抬头望着天上的鹰,“好玩,陛下,那鹰能叼起黄羊吗?”

可惜那只鹰非常敏捷,翅膀一展,竟躲了畴昔。

为了挽回颜面,昆清珑骑马冲进了围猎的步队,他一人抢先,一手挽弓,一手搭箭,行动行如流水,一气呵成,几支箭射出去,黄羊野兔纷繁倒地,围堵的懦夫们顿时为他们的天子喝彩起来,喊声冲天,直上云宵,惊得那只鹰飞得老远,底下一拔侍卫远远打马追逐。

中午在小河旁安营,侍卫们把射杀的野兔,黄羊,狍子等猎物开膛剖肚,拿到河边洗濯,架起火堆来烤,这是蒙达授猎的传统,蒙达是游牧民族,固然祖上挣下了这份江山,建城围宫,但他们骨子里还是一腔热血,喜好天高地远,喜好拉弓射箭,喜好广宽的景色,打了猎,大师围坐在火堆边,边烤肉边喝烧酒,那是在城里享用不到的畅快。

只要秦典神采欠都雅,拿着一根树枝要往火架上添,却直直的插进地里,内心漫过无边的疼痛,不能想像本应站在高处受人膜拜崇高纯洁的孔雀神是如何被天子压在身下强颜欢笑的,她定是不肯意,却只能曲意逢迎,勉强责备。

当真提及来,秦典是她喜好的范例,长相豪气,身材高大,沉着沉稳,若能跟她走,将来她当上女帝,必然不会虐待他。只是这小我过分愚忠,只怕是不肯意跟她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