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网 - 历史军事 - 汉末大丈夫 - 第343章 掠民,掠商,掠官

第343章 掠民,掠商,掠官[第1页/共5页]

“但是一旦他们连合起来,安利号,是有保护军的,以是今后的朝廷,拿一个连合起来的安利号是没体例的,他乃至能够被安利号所颠覆。”

杜萍闻言微微有些惊奇,道:“莫非是我读书读错了?这话的意义莫非不是说,畴昔能节制天下的人必然是起首礼服他的公众的人。能够克服劲敌的人也必然是起首礼服他的公众的人。

杜萍道:“这句话的意义是说,国度管理混乱,不是因为它的法度混乱,也不是因为法度被烧毁不消。国度都有法律,但却没有让法律必然实施的体例。”

“是这个意义,但本质是一样的,说白了,商君书的思惟,一样也是对官僚体系的完整绝望,这一点跟我的设法是一样的,官员,或者说人,当然不成以没有品德,但想靠品德去束缚人,使其不贪腐,是不成能的。”

“就是必然能抓住却仍有险恶、盗窃的事产生,这是因为刑法轻的启事。刑法轻,不能胜利地处治犯法;假定能捕获,受科罚处治的人就多。以是长于管理国度的人,只惩罚不守法的人,不夸奖仁慈而守法的公众,是以,不消科罚公众也仁慈守法。是因为科罚重了。”

杜萍也是冰雪聪明,一听就明白了,道:“是负债?”

“而打劫与商,那就更好了解了,说白了就是税赋么,就是安利号的会费么,朝廷收税收得狠了,贩子也就给安利号缴会费,插手安利号了,如果朝廷要欺负安利号,只要别过分度,大股东都是朝廷本身人,小股东都是一盘散沙,等闲也不会连合起来。”

“国度虽有制止险恶犯法,对盗贼处以刑法的法律,但却没有使险恶、盗贼必然能捕获的体例。作险恶之事、盗窃的人要正法刑,但是犯奸、盗窃的征象却不竭产生,这是因为做了好事不必然能被抓住。”

“不是说如许就贪不了,而是秦朝的科罚本来就已经够重了,你如果再加私刑,实则是已经很有些加无可加的意味了,硬要去加的话,岂不闻匹夫一怒,血溅五步?”

“我总说大量的印钱,发钱,会使官方的贫富差异变得愈发差异,但只要蛋糕在飞速得做大,上层吃肉,基层的浅显百姓老是能喝获得汤的,而只要他们还能喝获得汤,能够体验到糊口在变得越来越好,这个社会就只会如许一向欣欣茂发下去。”

“以是我的设法,或者说我觉得普通的体例,万变不离此中,都是在想方设法的增加贪腐的本钱,同时佐以对反腐的雷霆手腕,一正一歧,来尽能够的减少官僚体系内部的反贪腐。”

“不刑而民善,刑重也。刑重者,民不敢犯,故无刑也;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故不赏善而民善。赏善之不成也,犹赏不盗。故善治者,使跖可托,而况伯夷乎?不能治者,使伯夷可疑,而况跖乎?势不能为奸,虽跖可托也;势得为奸,虽伯夷可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