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网 - 都市娱乐 - 国姓窃明 - 第11章 浩然正气,大公无私

第11章 浩然正气,大公无私[第1页/共4页]

沈树人没究查他赔沈家受伤仆人的汤药费,就很不错了。

听完顾炎武的滚滚雄辩后,苦主董良这下算是完整傻了眼,再也说不出半句抗辩。

这但是姑苏空中上的活财神啊!他儿子犯了事,哪怕终究无罪,也是能攥出很多银子的!

搞定大案以后,张学曾内心也是镇静了些。

至于董良说董小娘子知情、应当奉告过沈林,但沈林确不知情――此事门生感觉也不奇特,因为董小娘子与董良和沈林所签左券,内容本就分歧。

当然,这番话说是“朱子曰”,实在有点牵强。

张学曾从速一查,然后又发明,董良和蔡取信父子,这几年实在也没为董白付过多少内债,只是在那儿迟延扯皮挡借主,的确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太刁钻了。

最后公然如沈树人预感,按《大明律》,当时董家绣庄根基上算是交割给沈家了。

他本身善于战略,但读古书太少。找小我帮他把很多暗黑的策画润色装点一下,名实兼收,绝对很有需求。

毕竟这个讯断很盘曲,跟常理之间的分歧之处,不是三言两语解释得通。

这但是偷偷收银子的好机会。

董良是个四五十岁的老者,当下演技颇佳地喊冤:

本来这是为了名正言顺、定纷止争啊!

卖主只要感觉无益可图,自可判定买下。如果非得几次查验,岂不是失了先机?另有那个敢与人贸易?”

朱子曰:一兔走衢,万人逐之。一人获之,余者悉止。盖言确权明责、定纷止争之要。天下女子、田宅,凡是看上去无主,又无邻舍乡里明示另有胶葛,那便如野兔在衢。

沈廷扬官阶比张学曾整整低两品,张学曾见他时,倒是满脸堆笑。

只听顾炎武侃侃而谈地乘胜追击:“孟子曰,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

张学曾点点头,随后便是一番繁冗的司法调查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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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明律.户律》力求田宅典身须有公契、惩罚私契,正为孟子恒产恒心之义。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沈廷扬一脸正气:“沈某向来秉公忘我、大义灭亲。”

这番话实际上是司马光在《资治通鉴》的原文里,颁发的一段批评。但司马光的儒学职位不敷高,以是顾炎武不引他。而南宋时,朱熹写过《资治通鉴纲目》,这几句话他并没有点窜,直接把司马光的话抄过来了。

这等有欺负故主孤女寡母怀疑的暴徒,不彻查就不错了,以是连赔钱的环节,一番拷问后也是轻松揭过。

“请府台明察,这董良以他们家的密约在先为由抗辩,不但违背《大明律》,也违背贤人之道,他说沈林事前知情、蓄意为之,更是纯属揣测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