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唱小调的鹦鹉(求收藏推票!)[第1页/共3页]
“当然能唱!”张盼盼高傲的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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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老板张盼盼神采涓滴没变,只是笑嘻嘻的,也不听世人的群情纷繁。
苏辰精力力感到中却又较着发觉这青年有些伤害。
“方蜜斯,不瞒您说,这只鹦鹉但是好不轻易找到的,并且多才多艺,按理说收您个二十万也不为过。不过,是方蜜斯的话我能够便宜一点,给您十万的代价。”
苏辰恋恋不舍的看了桑巴一眼,这是独一的病狗,也没甚么戏,还是去菜市场买条半死不活的大鲤鱼治一治,尝尝“回春符”算了。
张盼盼把这只吃货金刚鹦鹉以很高的代价卖了出去,正欢畅着,笑得眼睛都看不见,却听到一个办事员蜜斯大声喊叫。
“小婉,你都来盼盼宠物店两趟了,这里没有就算啦,伯母既然喜好金刚鹦鹉,我找外洋的同窗帮你联络一只,品比拟这家店里的必定是要好上很多。”
“大明星,唱一首,乖了,唱了就给你吃。”
苏辰有了去意,内心想着究竟是去流浪狗收留中间支付一只,还是去菜市场买一只重伤的山鸡,野獐之类的植物?
这时门口出去几小我,挡住了来路。
名表青年神采立即变得很欠都雅,眼中闪过一丝寒光,想了想,又重新面带笑容跟了上去。
沂蒙阿谁山上哎
“老板,不好啦,孙红梅叫了报社的记者来我们店了。”
苏辰感受大开眼界,听鸟唱歌还是第一次。
看小婉跟她说话神情,却又不是普通的保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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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老板听到世人鼓噪,有些焦急,又逗了一回,此次却胜利了。
在苏辰的精力力感到中,欧世兄可比她还要伤害很多。
青年身上的白光只是冲破一尺,比起宁雨另有不敷,是个堪堪对比“明劲”初期的人物。
留住他脚步的是一句话。
见牛羊
那鹦鹉见实在吃不到,就张嘴唱了起来。
他从笼子一侧小包里拿出一颗核桃仁,用胖乎乎的手指捏成几片,凑到鹦鹉跟前。
不知她是很有钱,还是特别需求这只鹦鹉。
更不成能跟一个不熟谙的陌生女子说,她身边的男人有些伤害。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大女人,她肤若凝脂,眼如春水,淡黄色的休闲小西装,内着雪纺丝淡蓝衬衫,看起来极其高雅精美。
如果说宁雨是一把锋芒毕露的利刃,这欧世兄就是一把淬了毒的匕首。
开门做买卖,还价还价太普通了,没甚么好活力的。
他神采一下就黑了下来。
苏辰有些猎奇,跟着中间几位主顾走上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