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网 - 都市娱乐 - 帝凰:神医弃妃 - 凤战与陆以沫(一)

凤战与陆以沫(一)[第1页/共3页]

我打从出世就晓得本身的身份,也晓得本身的任务。我不会为任务而活,可我也不会回避任务,更不会像的族人一样,窝在一角等老天爷看重。

凤离这个姓,是不能呈现在九洲大陆的,我地点的村庄有好几户人家姓凤,父亲当初挑选这个村庄也就是因为这个姓氏。

真正的浴血奋战,真正的九死平生,真正的血流成河。

按说,依我的出身升到千夫长就已经到了顶,可我不甘心,我要做的可不是一个兵,我要的是成为手握实权的将军。

我信赖运气把握在本技艺上,我信赖三分天必定,七份靠打拼。凤离族要重回九洲大陆,不是坐在雪山之巅等便能够的,不尽力、不支出,你凭甚么要求胜利?打小,我就跟着父亲读书习武。我父亲能文能武,是我熟谙的人中最有才调一个,可惜他从不在人前表示出来,在人前他永久是一个农家小老头,有点小见地却

一点,可我满足了。

小时候我不明白,我恋慕书上所说的风骚气质,恋慕话本里的才子才子,直到厥后我才明白,实在粗鄙不堪没有甚么不好。

村庄被南陵人灭了后,我就开端过着半流亡半流浪的糊口,在我决计靠近下,我与边关的兵士们混熟了,在他们的帮忙下,我成了一名浅显兵士。

在他的安排下,活着分开了。

离开不了农家人的本质。

参军是我最好的挑选,在疆场上要升官凭的是军功,固然总会被权贵后辈冒领军功,但是……那些出门王谢的权贵后辈,需求有才气又没有背影的人,在疆场上为他们建功,好让他们有冒领的机遇,以是我如许的出身,也是能够往上升的,固然速率慢了

胜利的――用命,博到滔天的繁华!用命,博到滔天的繁华!

军中副帅是叶将军的儿子,他要点兵亲身去救叶将军,可其他副将不肯,因为太伤害了,此去九死平生。军中世人辩论不休,叶将军的儿子执意要救人,副将们不肯,争相代之,可他们的气力比之叶将军父子实在差太多,叶将军的儿子很清楚,如果让副将带人去,

那一战极其惨烈,我背着叶将军,一小我挑了南陵一千人的精锐军队!

运气和机遇很首要,可气力才是决定成败的关头。我获得了救援叶将军的机遇,而我也没有孤负叶家父子的等候。我单人一骑日行八百里赶到泥沙潭,孤身杀入千余人的包抄圈,将被困在内里的叶将军背出来了

这真是一个斑斓的曲解,不是吗?

参军是我本身的挑选,也是我独一的挑选。

成果不但叶将军救不了,反倒还要搭一队人马出来。

这不是前朝,我也不是凤离族的天子宠儿,我只是一个浅显乡野小子,能在军中安身一步步往上爬,已经比大多数人好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