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近朱者赤,近你者甜[第1页/共3页]
踱了七步以后,赵洵微微一笑:“赵某献丑了。”
作为一个宿世主修古典文学的穿越者,诗词储备量可谓是丰富,来到大周朝后他如果在诗词比拼这方面式微下风,上辈子就是白活了。
赵洵必定是有少年感的,再保持长进心,岂不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鬼见鬼投胎,佛见佛发楞,狗见狗摆尾,猪见猪拱嘴嘛。
这类场合实在不宜过量透露。
他双目中闪过一抹忧色,却没有多说甚么。
“多谢县主殿下嘉奖。”
罢了,多个朋友多条路,或许人家只是把赵洵当作朋友呢,是赵洵本身多想了。
赵洵想玩个梗,发明李承平完整接不上,这类感受别提有多难堪了。
不夫君三个字也是能够随便提及的吗?
获得这个结论后赵洵非常的镇静。
赵洵不但要作诗,并且要即兴作诗。
嘶,这个永和县主真的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
“近朱者赤,近你者甜。”
赵洵有如此多的诗词储备,还忧愁不能在文修上有所建立吗?
“过奖了。”
赵洵这首诗非论是意象铺陈,还是情感递进,亦或是思惟站位都是顶级的,直是把世人镇住了。
李承平对劲的点了点头,旋即笑道:“对了,这个玉佩送给你。如果碰到甚么费事,能够来齐王府找我。在长安城还没有我李承平处理不了的事。”
李承平这个小祖宗却没成心识到事情的严峻性,自顾自的说道:“如果你实在担忧的话,我能够叫父王去和冯昊打个号召。”
赵洵说罢李承平本能的将头垂了下去,两颊通红,皓齿紧咬朱唇。
“好诗,真是好诗啊。好一句自古逢秋悲寥寂,我言春季胜春朝。世人皆觉春日朝气勃勃,春季萧瑟悲苦。可赵公子直言春季远胜春日,表现出意气风发。年青人就该如此!”
“那就duck不必了。”
永和县主李承平听闻此诗,眼眸中尽是爱好与恋慕。
何况插手曲江诗会不但能够刷名誉,也能够进步文道修为,分身其美,何乐而不为?
“自古逢秋悲寥寂,我言春季胜春朝。
上一次在青龙寺与东越剑客斗争,赵洵就是靠着迸收回的浩然气终究转危为安克服敌手。这一次固然没有性命之忧,可也算是出了风头。
如果说武学修为靠的是日复一日的堆集和实战中的临阵冲破的话,文道儒修更多靠的倒是冥想和感悟。
虽说大周民风开放,女子也都很自傲,可这位县主殿下未免有些过分开放了吧。
“对啊,对啊,后两句才是绝了。晴空一鹤排云上,一鹤冲天,风景豁然绚丽,表情也随之开畅。便引诗情到碧霄,表示出赵公子直上九霄的凌云之志啊。”
很久以后,方是有人如梦方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