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网 - 历史军事 - 穿越之锦绣佳妻 - 第2016章 /11/22

第2016章 /11/22[第1页/共6页]

十年,烈王崩,弟扁立,是为显王。显王五年,贺秦献公,献公称伯。九年,致文武胙於秦孝公。二十五年,秦会诸侯於周。二十六年,周致伯於秦孝公。三十三年,贺秦惠王。三十五年,致文武胙於秦惠王。四十四年,秦惠王称王。其後诸侯皆为王。

三年,幽王嬖爱襃姒。襃姒生子伯服,幽王欲废太子。太子母申侯女,而为后。後幽王得襃姒,爱之,欲废申后,并去太子宜臼,以襃姒为后,以伯服为太子。周太史伯阳读史记曰:“周亡矣。”昔自夏后氏之衰也,有二神龙止於夏帝庭而言曰:“余,襃之二君。”夏帝卜杀之与去之与止之,莫吉。卜请其漦而藏之,乃吉。於是布币而策告之,龙亡而漦在,椟而去之。夏亡,传此器殷。殷亡,又传此器周。比三代,莫敢发之,至厉王之末,发而观之。漦流于庭,不成除。厉王使妇人裸而譟之。漦化为玄鼋,以入王後宫。後宫之童妾既龀而遭之,既笄而孕,无夫而生子,惧而弃之。宣王之时童女谣曰:“檿弧箕服,实亡周国。”於是宣王闻之,有佳耦卖是器者,宣王使执而戮之。逃於道,而见乡者後宫童妾所弃妖子出於路者,闻其夜啼,哀而收之,佳耦遂亡,饹於襃。襃人有罪,请入童妾所弃女子者於王以赎罪。弃女子出於襃,是为襃姒。当幽王三年,王之後宫见而爱之,生子伯服,竟废申后及太子,以襃姒为后,伯服为太子。太史伯阳曰:“祸成矣,无可何如!”

二十一年,定王崩,子简王夷立。简王十三年,晋杀其君厉公,迎子周於周,立为悼公。

四十一年,楚灭陈。孔子卒。

王行残暴侈傲,国人谤王。召公谏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其谤鲜矣,诸侯不朝。三十四年,王益严,国人莫敢言,门路以目。厉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鄣之也。防民之口,甚於防水。水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水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於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矇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脩之,而后王考虑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也,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於是乎出:犹其有原隰衍沃也,衣食於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於是乎兴。积德而备败,以是产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於心而宣之於口,成而行之。若壅其口,其与能多少?”王不听。於是国莫敢出言,三年,乃相与畔,袭厉王。厉王出走於彘。

二十四年,晋文公卒。

诸侯有不睦者,甫侯言於王,作脩刑辟。王曰:“吁,来!有国有土,告汝祥刑。在今尔安百姓,何择非其人,何敬非其刑,何居非其宜与?两造具有,师听五辞。五辞简信,正於五刑。五刑不简,正於五罚。五罚不平,正於五过。五过之疵,官狱内狱,阅实其罪,惟钧其过。五刑之疑有赦,五罚之疑有赦,其审克之。简信有众,惟讯有稽。无简不疑,共严天威。黥辟疑赦,其罚百率,阅实其罪。劓辟疑赦,其罚倍洒,阅实其罪。膑辟疑赦,其罚倍差,阅实其罪。宫辟疑赦,其罚五百率,阅实其罪。大辟疑赦,其罚千率,阅实其罪。墨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膑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命曰甫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