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网 - 武侠仙侠 - 穿越到山海经 - 第201章 仙神法律法规(二)

第201章 仙神法律法规(二)[第1页/共4页]

诸生民茹荤喝酒对上真者,徒六年。知而故犯者,加一等。

诸土处所隅以内,被无知生民立淫鬼神古刹,而不具状申论者,杖一百。知而相底盖者,处斩。

诸地盘接受《女青圣旨》抽取亡人灵魂,至阴司地点去处,而不押送亡人到所修道场,处斩。虽押送地点沿路勒迫亡人,乞觅财物一文已上者,分形。

诸守尸神安妄乱转动生民死骨以左为右以右为左之类令生人不安者处斩。

诸厕神妄乱禁断生人不令语者,处斩。

诸生民不奏名姓传受秘法,而盗视灵文者,徒三年。

诸山神奉勑旨所管之分野,产出仙药者,转入仙班系籍。若不能保护,被鬼神采纳者,分形。

诸仙官帝君见行法官及同僚转迁者,须得具号衣展贺。违而不讲者,杖一百。

诸地盘守镇宅宇而宅神反面者,处斩。

诸邪神扣人流派者,处斩。

诸地盘放祟入宅,侵害民人者,与鬼同罪。

诸厕神犯法,准地盘灶神律。

真霸道:“凡‘生民’律法,天人,神人,下界群众共同尊之,有违法者,同罪可考。而守尸神和吊丧神,各有法律一样。

诸生民建斋醮反不至诚者,徒三年。

真霸道:“何为‘生民’法律者,生民,群众也。

诸山神所管分野,有正法珍宝之类埋藏於所处以镇其地,而不能保护,被生民掘取者,处斩。若合仙之人受命而取者,听。

诸邪神妄血食於生人者,处斩。

诸邪神大声应对者,分形。

诸地盘遇人家生民病苦而投行司,请符水者,见水神前去而不宣力者,处斩。

诸邪神空中虚声唤人者,处斩。

凡我辈修仙者,遵循规律,神灵恋慕,仙神卫兵保护。如有善男人善女人用心朗读此万遍《太上混洞赤文女青詔書天律》并能背诵一字不漏,天仙神将保护,金童玉女保护,神兽仙兽仗队,天官奉玉皇大天尊之命,收录此善男人善女报酬上品规律文昌大士之官,专管此书法纪,众天天下用此些修者需求无数仙官也。”

诸生民不可正法,於家内盗藏秘法者,徒二年。

诸地盘遇法官差使违犯时候者,处斩。

诸生民将经籍笔墨法门符篆入秽污之处者,徒二年。行法官羽士加一等。

诸生民诽谤正法,背正向邪者,诛五代,见身万事不遂,父母老婆咸受其殃,身没以后,送下酆都,万劫不原。

诸生民以正为邪,以邪为正,漫骂法官,如此之人,身没以后,考入酆都,七祖九先咸蒙其祸,己身见在必多殃咎。如佩籙者,加二等。已甚者,订正多寡增罚。

诸川泽神,准山神律。

诸地盘**人家男女者,分形。

诸山神无端离其所治者,针决充替。

真霸道:“诸厕神,官方修茸而不统辖部下神吏转入他处,伺补葺毕日,方得归位,违者针决。伤人者,分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