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一更 美味的大餐[第1页/共2页]
楚长歌闻言,笃定的道,“那就是火候了,定是人家对火候的把握有过人之处,才气把羊排烤的外焦里嫩、肉质鲜美。”
楚长歌欲哭无泪,“表姐,我投降,求您从速吃完吧。”
“才十个菜?那够谁吃的?最起码得二十个!”他才号令完,门就推开了,第一道主菜端上来,世人的视野顿时都被那香气吸引了去。
封伯年,“……”
其别人忙着吃,也没个回应的。
封墨皱眉看他,“我想吃碗米饭如何了?你不感觉用这汤汁浇在米饭上会很好吃?”
东方蒲夸的比他可要热烈多了,“岂止是不错,而是相称好,我当年学这道菜时,为了烤出最正宗的羊排,还特地去边陲待过一个多月,尝过本地最驰名的烤羊排徒弟的技术,都没这个好吃。”
每桌一份。
楚长歌总算也精怪了,感慨了几秒后,也插手了门头猛吃的步队。
其别人见状,另有甚么好踌躇的?因而,纷繁脱手,也不再顾及甚么面子和文雅,先尝到再说。
世人一听,是这个理,这才按捺住了,没有太丢脸。
先是表面,带皮的五花肉肥瘦适宜,红彤彤、油亮亮,那层皮的确跟透明的一样都发光了,再用筷子夹起,肉块颤颤巍巍的,比及吃进嘴里,像是有甚么在舌尖轰然绽放,那种美好的感受难以相容。
“哇,这也太好吃了吧?”楚长歌赞叹着,“莫非是加了甚么秘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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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将白好笑的提示,“前面另有很多好吃的菜呢,这汤汁拌米饭的确好吃,可也很充饥,你们吃了,前面的甘旨可就只能望洋兴叹了。”
见状,封白悄悄磨牙警告,“想都别想。”
话落,他就豪宕的扯了一根,递给宴明珠。
一人分了一个,最后阿谁,封墨倒是手快,但架不住他哥在桌子底下掐他的腿,他只得忍辱负重的把阿谁放到了宴明珠的盘子里,“嫂子,你吃。”
楚长歌不敢置信的盯着空荡荡的盘子,“你们这些……”
宴明珠也直接用手拿着啃,神态自如。
封墨已经吃到第二根了。
其别人不作声,就一个字,吃。
这么一说,他也俄然很想这么干啊。
另一桌上倒是另有,但他没有阿谁脸去要。
不然,他都想虎口夺食了。
“这是红烧肉吧?”楚长歌吃了一口后都懵了,“我之前吃的莫非都是假的?”
舔盘子?除非他端出去找个没人的处所。
一盘肉能有多少块?每小我顶多夹个几筷子就处理洁净了,但是砸吧下嘴,意犹未尽啊。
早上状况不太好,只写了一更,下午再补上
其别人,“……”
“这羊排的味道是不错。”封伯年夸得很含蓄,当着别的良庖的面,他夸得太狠,那不是惹人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