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辰漫漫的心思[第1页/共4页]
“我也怕女生看上我是因为我的钱,以是比来,我都没开法拉利了,整了辆几十万的奥迪,腕表也只带几万块的,我们第一次去用饭,两人加在一起,才吃了一千多,我还怕小雪会嫌弃我这个贫民。”
“郑老爷子比来不是抱病了吗,我感觉,很有能够是莫顿庄园搞得鬼。”
“害死陆叔叔的,是莫顿庄园……”
陆锋一眼望去,只见在瘦子身边,有两位女生,此中白衣服的是钱雪,别的一名涂抹着口红的,穿戴高跟鞋的,倒没见过。
陆锋心道那可不必然。
听完后,她如释重负。
“没想到,我刚一剖明,她立即就承诺了。”
不过起码不会出乱子。
“吃你的去吧,多事!”陆锋把一个苹果塞到瘦子口中。
瘦子是个有钱人,穿得也很面子,略胖的脸颊还是有些漂亮,如果情愿减肥的话,那就是一个高富帅,迷倒万千少女。
辰漫漫温馨的坐在一边,只是吃了一些,她的胃口向来不大。
并且,以莫顿庄园的气力,或许也熟谙修士,本身冒然去讨说法,明显是不明智的。
不过还是名流地伸脱手:“陆锋,幸会。”
知己你个头!
他晓得自家小妹脾气古怪,也想过让她多交些朋友,可一向拗不过来。
“瘦子,你不是一向不喜好有虚荣心的女生吗,如何会看上她?”作为朋友,陆锋还是会直白一些。
瘦子咧嘴,当真说道。
她看着桌子上的镜子,骨瘦如柴,确切不太都雅,难怪被陆锋和邹瘦子嫌弃。
瘦子指责道:“你说说你,一个大男人,让小女孩干活,你不心疼我都心疼。”
前面声音小了一些。
陆锋和邹成轩在客堂里喝着啤酒,磕着瓜子,而辰漫漫,则是在厨房里埋头炒菜。
瘦子脸上喜气洋洋,嘴角上扬,一口喝光啤酒,麻溜的剥开几粒花生丢到嘴里,俄然开口:“疯子,我比来找到人生知己了,你猜猜是谁?”
“诶,你明天早上有空吗,陪我一起去见见小雪呗,我还让她约了她闺蜜一起过来。”
只不过她的眉头很快紧皱,就像纠结在一起的线团。
“我感觉找到了人生知己。”瘦子一脸自我沉醉。
额头排泄汗珠,小小的脸上尽是当真,一丝不苟。
瘦子搂住陆锋的肩膀,笑道:“给你们先容一下,我最好的哥们,学霸陆锋,人称疯子。”
她不是灾星啊。
她长得不错,目光天然极高,本来还兴趣仓促的跑过来,觉得是个高富帅,成果是个土鳖。
他现在终究明白,这二货设想中的贫民,恐怕也就这模样了。
“……”
那底子不像一双少女的眼睛,仿佛经历了人间统统沧桑。
瘦子如坐针毡,幸亏辰漫漫来了。
撩开厚厚的刘海,额头上有一块疤痕,硬币大小,像是被烫伤一样,深深烙印在她身上,永久挥之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