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证据[第1页/共3页]
毕竟在勋贵多如狗,官员满街走的都城,宛平县令最情愿就是立名,盼着外放其他州府。
“我曾提过大伯父之名,少年虽口不能言,但晓得吏部侍郎,是以我推断他读过书,即便不是出自官宦之家,也当家中富庶,即便他家中剧变,流浪沦为乞丐,也不会是自称他生母,乞讨十年以上的乞丐婆亲生儿子!”
顾瑶脚步并未停下,“我们该上山了,早日见到鹦鹉,也好了结父亲一桩苦衷,我怕再担搁,老衲人把鹦鹉送了旁人,毕竟那只鹦鹉有很多勋贵后辈都惦记取。”
此时官差完整不熟谙她,模糊要治她于死地。
不怕今后没有丐帮的庇护?
少年见顾瑶回身,低吼:“呜呜……”渐渐攥紧拳头,似想留住少女。
官差们嘴角抽抽了两下,提着锁链走到乞丐婆面前,哗啦,锁链套在乞丐婆身上:
乞丐们:“……”
千万别是顾六蜜斯!
冰冷的锁链加在身上,乞丐婆双腿发软,再无方才喊冤时的悲忿。
乞丐婆脖子如同岩石般坚固,再次看向明艳标致的少女,她是打哪来得妖孽?
顾四爷再一次感到天下对本身的歹意,再次遭到乞丐的鄙夷。
仅仅一面之缘就看破少年并非她的儿子,还在乞丐们声讨唾骂中凸起重围,现在更是让乞丐们成为认证。
顾瑶再次开口,“我不便利去衙门作证,不过我当向县令大人指出这状案子的可疑之处,还请官差转告县尊大人。以县令大人的睿智无需我也能找到证据,我提出的证据实在有班门弄斧之嫌,唯愿县尊莫要见怪。”
顾四爷冷哼道:“他敢?!”
“如果不收,便是瞧不起我。”
顾瑶在手札里又写了几条不好当众说的‘证据’,同时表示县令,少年的身份不简朴,以在京郊当县令的眼力和心机,县令绝对会凭此案为本身谋得很多的好处。
少女说很多好?!比讨人嫌的顾四爷强多了。
在她被少女砸晕后产生了甚么?
之前她折磨少年时,他们不也没人站出来为少年讨情。
顾瑶把在马车上写好的手札递给官差,趁便又奉上几两银子,“大雪天让你们跑一趟,虽是职责地点,我也当聊表寸心,一点情意算是我请诸位差大哥喝杯热酒,若无差大哥们尽忠职守,哪有宛城百姓太常日子?”
顾瑶已懒得理睬顾四爷,情面油滑同顾四爷说的确就是华侈口水,顾家职位是县令惹不起的,然有句话是破家的知县,灭门的府尹,一味以势压人并非上策。
方才真该趁乱打死顾四爷,说话这么‘缺德’,就不怕被打死?
何况顾四爷怕是县令都看不上,只是看着顾清的面子!
瑶儿不会做他女儿啊,没一点他的霸道!
“不敢,不敢。”